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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罐三元饮料'早产' 乱象背后是监管难产

作者:wosso 来源: 日期:2013-1-7 10:27:49 人气: 标签:

12月21日,新京报两名记者以包装工身份进入禧宝露公司,当天,该厂灌装线上生产的三元核桃花生乳,生产日期显示为2013年1月1日、2日,“早产”最多达13天。仅12月21日,灌装线的打码机上显示,同一批次的“早产”产品,计数量为166719(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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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解读:
  16万罐三元饮料“早产”,问题出在哪

  动辄十万罐“早产”,很难遮掩,只要监管人员不定期去工厂抽查,相信就能有效震慑这种不轨行为。

  近日有市民爆料,位于怀柔区的北京禧宝露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代加工的饮料存在“早产”现象。《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其代加工的三元核桃花生乳和阿尔发杏仁露确有“早产”。而大量“早产”饮料的禧宝露公司,2011年还曾被授予“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 

 拥有“著名商标”,却做着违规违法的事。禧宝露公司作为生产商,如此作为,不仅损害代工产品的品牌声誉,更危害消费者健康。该厂工人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三次看见饮品“早产”现象,可见这对该公司来说,“早产”并非首犯。这样的企业,自然不能指望它能自筑防线,问题在于,那些把产品托付给它的企业,比如三元公司,对“早产”现象可曾发觉?或者有无监督措施?更重要的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是否到位?

  三元公司回应称,已于2012年12月18日与问题企业终止合作,并称对三元核桃花生乳“早产”一事并不知情,“按照三元公司的生产要求,必须是“哪天生产就喷印当天的日期,决不允许延期”。不过,禧宝露公司却称,“企业9年都是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两种说法显然存在矛盾。究竟“早产”的真相如何,显然有待进一步调查。

  即便是三元公司不知情,但作为北京的知名品牌,拥有庞大消费群体,在产品质量把关上理应肩负更大的责任。相关企业停止合作后还在继续生产三元奶,三元公司却一无所知,这未免太疏忽了。借此事,三元公司需要举一反三,查明监管漏洞所在。

  此外,还值得追问的是监管部门。“早产饮品”不像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监管上的技术难题,只要监管部门用心,或许并不难遏止。动辄十万罐“早产”10天,很难遮掩,只要监管人员不定期去工厂抽查,相信就能有效震慑这种不轨行为。或者,通过畅通举报渠道,知道“早产”饮品的工厂员工很多,如果出台一些奖励措施,相信也能收效显著。

  为预防过期食品危害消费者健康,有关部门也出台过一些应对措施。比如,今年1月份,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要求,食品经营场所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做出醒目提示。北京还在一些超市试行过“临期食品专柜”。问题在于,如果食品包装上的日期根本就不算数,那超市等终端的提示再醒目,也防止不了“被过期”。

  对“早产”现象,重要的是预防。根据此前曝光的多起食品“早产”丑闻来看,奶制品、饮料无疑是“早产”的高发领域,因此政府监管部门理应对此加强监管,多进行突击抽查。一个代工多个知名品牌食品的企业,既然9年都“早产”,其中反映出的监管漏洞,值得认真查找。

  食品“早产”乱象背后是监管“难产”

  事实上,在食品行业,有过“早产”行为的绝不止三元一家企业,蒙牛、光明、均瑶、和其正等许多知名产品都曾因“早产”事件被媒体曝光。当“早产”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时,依靠媒体监督的力量显得十分有限。而且被曝光之后,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公众不禁要问监管何在。倘若监管部门充分行使职责,不说假冒伪劣产品会销声匿迹,至少“早产”食品不会大行其道。食品“早产”的背后恰恰是监管“难产”。

  在遏制“早产”食品方面,我国早已有相关法规约束。《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食品安全法》规定,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既然有法规可循,“早产”食品却频频出现,只能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监管的形同虚设。

  监管历来是个沉重的话题,各地监管部门举不胜举,然而面对食品安全乱象,有哪家部门敢站出来说一声问心无愧?食品安全无小事,也许偶尔享用一两次“早产”食品危害不大,但生产日期成为企业可随意标注的常态时,监管部门无论如何逃脱不了责任。三元核桃花生乳每天可包装十万罐,而这只是媒体曝光的冰山一角。更多“早产”食品严重威胁着公众的健康,也是对监管“难产”最好的证明。

  面对形形色色的“早产”食品,除了加大监管力度,还需建立追责机制,对监管不力者严惩。此外,有必要修改现行的法规,加大惩处、执行力度,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罚至倾家荡产。(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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