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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开发商嗜血强拆政府疯狂敛财百姓维权难

作者:wosso 来源: 日期:2013-12-14 11:10:51 人气: 标签:

      近日本网接到辽宁省新民市董仁生一家及相邻四家被暴力强拆户控诉,董仁生一家八天内遭遇了两次疯狂强拆,流离失所。董仁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处奔波,却四处碰壁,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于是本站记者赶赴新民...
近日本网接到辽宁省新民市董仁生一家及相邻四家被暴力强拆户控诉,董仁生一家八天内遭遇了两次疯狂强拆,流离失所。董仁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处奔波,却四处碰壁,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于是本站记者赶赴新民一探究竟。
     记者见到了老人董仁生夫妇,眼含泪珠向记者讲述了悲惨的场面:
     董仁生一家所居住的房屋位于辽宁省新民市东城街、隶属沈阳晨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区域,2009年9月下达文件开发富康雅苑工程,属个人商业性质开发。董仁生一家的房屋正好在开发动迁范围之内,开发商因手续不全等多种原因多次延期拆迁。
     2012年5月29日晨鑫房地产开发商陈长青及陈长青女婿雇佣新民黑社会成员二十多名,砸窗破门强行闯入民宅暴力手段强行拘禁被拆迁人,用铲车强行将房屋推倒,物品毁于废墟中。2012年6月5日开发商陈长青女婿又雇佣社会闲杂人员10多名,雇佣铲车强行推倒剩余两间房屋。2012年11月10日十八大召开期间为掩盖犯罪事实,强行用铲车平整场地,破坏现场。

      据董仁生讲述:房屋(有产权房、89航拍、无产权房)在未签署任何协议,未提供安置过渡房、未给予安置过渡费、未经法院裁定的情况下于2012年5月29日被开发商及政府非法暴力强制拆迁。物品毁于废墟中,至今未赔偿。

       随即记者调查了开发商的资质问题以及拆迁的相关规定:

1、晨鑫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9月8日申办资质,期限一年、等级暂定。据调查没有延期审批手续,2010年9月7日已过期作废。
2、晨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拆迁许可证(2009第06号)按国家法律规定:拆迁期限最长一年,延期不受次数限制,但延期时间总和不得超过一年。即拆迁许可证(2009第06号)已于2011年10月6号已过期作废。新民住建局竟然为开发商延批10余次手续,延期至2013年。
3、办理拆迁许可证必须在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调查取证材料里面没有《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发商通过非法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2009第06号)。
4、新民市征收办对外媒回函及新民市国土局备案信息显示富康雅苑一期工程为“毛地“转让,新民市公安局立案调查时发现开发商出示了一份政府“净地”转让合同,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在遭遇强拆的时候董仁生一家曾报警求助,却遭遇了不作为的派出所,被在场人员拍下了渎职的画面:

 

     2012年5月30日,第一次报警,民警周子义、刘瑜现场办公相互推诿,不出警,在派出所所长的怒斥下才出警现场。做笔录时声称电脑坏了,不能电脑记录,后手写备案记录。2012年6月5日第二次报警,新民东南派出所迟迟不出警(东南街派出所距案发现场直线距离500多米,步行只需5分钟),30分钟后派出所警员才赶到现场,东南街派出所警员周子义、刘瑜现场办案、调查取证连车都不下,在人证物证都具备的情况下不抓人、不扣车、不做笔录,只是询问了几句就走了。2012年11月10第三次报警,新民东南派出所副所长刘桐答复:“谁拆的你找谁去,愿意哪告哪告去”。
     新民市公安局立案后又撤案,公安局立案调查时发现开发商出示了一份政府“净地”转让合同(开发商伪造的政府文件)不予立案,不给当事人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随后记者跟随董仁生一家去了新民征收办见到了办公人员高月,张莉。

      新民征收办对外宣称富康雅苑一期工程为新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实行公示制度,但网上根本查不到新民市棚户区改造任何相关信息。
      事隔三月还未解决,记者又跟随董仁生一家暗访了国土局。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王刚说:“土地开发性质为政府挂牌,毛地拆迁。”

      由此可见:晨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第093】开发商以住宅商业用地立项报批(住宅与商业未分项报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底商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国土局审批部门为开发商擅自延期土地使用年限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现象。
最后董仁生还向记者讲述了去北京上访的遭遇。

      2012年12月3日新民市访民董仁生、蒋敏新、王红艳、耿老汉等人因拆迁事宜进京上访,多名新民市截访人员在国家信访局门前围追堵截新民地区上访人员董仁生等人。
      2012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报告。贺铿委员表示现在一半以上的上访事件是因为拆迁和土地问题引发的。
      新民市信访局作为当地人民反应诉求救济单位为民办事只是“敷衍拖延”,而不是“立效解决”。使原本公开透明合法的信访机制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既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又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政策的信任,对政府的信心。遭遇不公,解决不力,信访不睬,告状无门,心灰意冷,公民之所以一步一步踏上上访之路,大多还是部分地方、部分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所致。
      以上新民市发生的非法强拆事件-沈阳市晨鑫房地产开发公司陈长青、新民市政府有关人员、新民住建局有关人员、新民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及其他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均存在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官商勾结,蒙骗百姓。
      截止发稿前,事件已经过去10个月之久,在这10个月过程中,董仁生一家做了很多的努力,去过很多政府部门,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记者也曾多次调查采访,也给拆迁办等政府人员打过电话,得到的却是蛮横的敷衍与拒绝。于是我们将稿子曝光,希望得到上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得到各界媒体的支持转载,在两会期间得到高度重视,为董老汉讨回公道,找回自己的家。对于此事的相关进展我们会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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