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回到首页 新闻热线 投稿热线 工作证查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安全生产 > 正文

朱巍:李广年是否“伪官”别让法律旁观

作者:wosso 来源: 日期:2013-6-28 9:06:38 人气: 标签:

对付“伪官”、“伪机构”,大家都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而司法机构也应主动依法介入。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一组据称“中国动态调查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李广年包养情妇的艳照在网络上大量流传,并被传隶属于中央党校下属的科学发展观理论调查研究学会;而中央党校6月22日发表正式声明,明确未曾设立过“科学发展观理论调查研究学会”,教职工中也没有名叫“李广年”的人。

近年来,类似的“伪官”、“伪机构”并不鲜见,而且“级别”越来越高、花样越来越多,“仿真度”越来越强。如何对付这些“伪官”、“伪机构”,显然不能让法律旁观。

有的“伪官”、“伪机构”确实是媒体调查报道出来的,但媒体不是万能的。据新华社报道,如李广年及其下属的“中国动态调查委员会”,现在就在网上检索不到什么具体的信息。

显然,面对“伪官”、“伪机构”冒牌行径,被冒牌的党和国家权威机构,仅仅发表声明肯定不够。其有责任依法维护党政国家机关的形象,在第一时间报警,让司法机关介入,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比如,李广年究竟是什么人,他们是否借中央党校名义,到处进行非法活动,这些都需要通过司法机构来调查澄清。而其他政府机关,如果也发生类似“伪官”事件,第一时间报案也应该成为常态。

近年来活跃的那些“伪官头衔”,不论是“中国天平调查管理局”,还是“中国动态调查委员会”,这些子虚乌有的名头,只要稍加检验,即可发现作伪的端倪。不管是从该名头的上级主管部门,还是从政府网站上,都可以轻松验证出作伪的痕迹。如此拙劣的骗局,为何却屡屡得手,一次又一次的造成政府公信力降低和骗财骗色结局的呢?

对付“伪官”、“伪机构”,大家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而司法机构也应该主动依法介入。

□朱巍(学者)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新闻热线 投稿热线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合作 版权声明

主管:中外商报有限公司  主办:中外煤炭经济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国际刊号:ISSN2225-5842 

广告发行:北京市神州商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0852665  京ICP备案号11045526 

电话:010-52100121  传真:010-67355597  手机:18612814439 

邮箱:fengfulin315@.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号院 技术支持:山西博科硕

广告发行:北京新华信邦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国际刊号:ISSN2225-584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农光里212号楼
邮箱:fengfulin315@163.com   电话:010-67326716  传真:010-67355597  手机:18610205315/13241384465
中外煤炭经济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京ICP备案号11045526  技术支持:中国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