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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改革探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10-12 9:28:25 人气: 标签: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改革探讨
  湖北省襄樊市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丁德军  黄慧敏
摘要: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国家创办的义务教育、基础性研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文化事业等公共事务组织。本文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几点问题进行了思索。
关键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
一、规范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核算
1、会计科目调整。增置“无形资产”明细科目、“无形资产摊销”、“事业支出一无形资产开发研制成本”“无形资产”科目反映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以及价值的增减变动。“无形资产”科目下应根据本单位情况设明细科目,如:“无形资产一外购”、“无形资产一自创”;或者“无形资产一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反映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消耗情况,类似固定资产的折旧。它是一种备抵性质科目,无形资产净值应通过“无形资产”科目和“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计算得到。“事业支出一无形资产开发研制成本”科目主要反映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研制无形资产过程中价值的消耗及成果情况。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事业支出-无形资产开发研制成本”科目下,根据所开发的无形资产类别增设明细科目。2、账务处理。(1)无形资产的取得。在购入无形资产时,购入无形资产时根据发票及学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的验收手续齐全的单据入账,对于自行研制开发的无形资产,本着谨慎性原则,应将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列为当期费用支出,将已确认为无形资产价值的科研项目研制开发费用、申请专利的费用和专家鉴定费用以及成果价值评估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计价。自创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一般有三类:研究费用、开发费用和附带费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自创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最好采用成果决定法,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在事业支出科目之下设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归集,若研制成功,则连同附带费用一起转入无形资产;否则就只计入当期的支出。
二、规范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设置的会计科目已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必须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目的不同,应对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分别进行核算。(l)短期投资通常易于变现,并且持有时间短,可以通过“短期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来核算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和短期投资购入时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利息等。(2)目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对外长期投资主要以长期股权投资为主,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一是能为本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一一取得投资收益,二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可以控制或影响被投资单位的决策和管理。长期股权投资可以通过设置“对外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市场经济的建立,使“事业基金”科目是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指定用途的净资产,制度中明确规定其贷方余额是事业单位可自主安排的净资产。投资基金反映的是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在投资期内实际上己经限定了用途。将投资基金作为“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显然是不合适的,应将“投资基金”设置为总账科目,因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投资基金也是单列的。因投资物的不同,其账务处理也有差别: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价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记账;而以材料等物资向其他单位投资,价值的确认就不一样。若投资到企业单位,还有可能涉及到材料购入时的增值税问题,而且不区分长期与短期投资,不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的规范及会计信息质量提示。
三、规范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对那些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对外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置;对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至最终报废,或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发生提前报废,或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发生毁损的固定资产也应即使进行清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具体核算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出售、报废和毁损或其他处置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其清理过程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做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设“文化文物资产”科目进行账务处理。考虑到文物文化资产在持有期间一般不会像其他固定资产那样会发生损耗,因此不必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单列“文物文化资产”项目予以反映。同时,建立定期的财产清查制度,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列明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管理各部门的资产,负责各部门资产的调拨,财务部门应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账目。完工的资产应及时转资,避免形成账外资产。还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对不能使用的资产,应查明资产有无计提完折旧,对需报废、处置的资产应及时上报,由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力争做到账实相符。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面临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课题,不可能一跳而就。
参考文献:
1、邓丽君,事业会计改革的必要性分析,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
2、杜恒,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理论界,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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