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域资本形成的影响 目前,中国直接吸收的外商投资85%以上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在1983-2002年,在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中,东部地区占87.84%,中部地区占9.09%,西部地区占3.07%,中西部地区仅占12.16%。尤其是,我国实际吸收的外商投资70%以上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三大核心区。1993年,沿海三大核心区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占各省市区的比重为71.03%,2002年该比重已增加到78.84%。很明显,外商投资分布的这种不平衡性特点,将会对各地区的资本形成,继而对地区经济增长、工业化进程、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地区就业和创新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来源看,1985年利用外资所占的比重为3.6%,1996年上升到11.8%,之后逐年下降,到2002年已下降到4.6%。在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来源中,2002年全国利用外资所占的比重为5.6%,其中东部地区为7.6%,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3.8%和1.8%。再从外资依存度来看,2002年实际利用外资相当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全国平均为10.4%,其中东部地区已达到15.9%,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5%和1.7%。由此可见,近年来随着中国各种类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外商投资对总资本形成的贡献已在趋于下降。从各地区的情况看,外商投资在东部地区资本形成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而中西部地区则不太明显。 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 如果以各年度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价来进行推算,三大地带外商投资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具有很大差异。从图1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相当于GDP的比例大体保持在5%-10%之间,中部地区大体保持在1%-2%之间,而西部地区则不到1%。平均说来,东、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相当于GDP的比重,在1983-1987年分别为0.74%、0.07%和0.15%,1988-1992年分别为2.03%、0.25%和0.24%,1993-1999年分别为7.53%、1.66%和1.15%,2000-2002年分别为5.61%、1.43%和0.74%。2000年以来,各地区外商投资相当于GDP的比重基本上保持稳定。 (见图1) 如果将投资分解为国内投资(包括国内政府投资和国内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则可以采用区域生产函数来测算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据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是导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部和西部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和收入不平等的最重要的因素。在1985-1995年间,东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28.5%,而西部地区只有12.5%。另据作者采用1996-1999年时间序列和横断面数据进行分析的结果也表明,外商投资对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GDP增长的影响具有很大差异。外商投资对东部发达地区GDP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而对西部落后地区的影响缺乏显著性。在这期间,外商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东部发达地区为18.11%,西部落后地区为1.15%。据此推算,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GDP估计增长率差异,大约有90%是由外商投资分布的差异引起的。由此可见,外商在华投资区域分布的不平衡是导致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的重要原因。 对区域工业化的影响 据我们的测算表明,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大体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其中东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前半阶段,而西部地区至今仍处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各地区工业化进程的这种差异性,除了历史因素、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外,外商直接投资也起着重要的影响。在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的大规模进入有力地推动了地区工业化的进程,而中西部地区这种作用并不明显。(见表1) 对区域对外贸易的影响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然而,从外贸增长的来源看,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扩张主要是依靠外商投资企业来推动的。从1992年到2002年,我国外贸出口额增长的63.4%是依靠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由于外商在华投资高度集中在东部地区,因此,外商投资的大规模进入有力地促进了东部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2002年,东部地区完成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91.9%,其中出口占91.6%,进口占92.2%。在东部地区进出口总额中,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比重已达到56.2%,其中出口为55.7%,进口为56.7%(见表2)。相比较而言,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贡献较小。这说明,在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已经成为推动进出口增长的最重要力量,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这种作用并不十分明显。二者之间形成鲜明的对照。 投资对区域创新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将通过多种直接和间接的途径,促进所在区域的科技和制度创新。从直接影响来看,外资企业将通过技术进出口、新产品开发以及采用新的营销和管理方法,刺激区域的创新。从间接影响来看,外资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制度变革,将会通过人员流动、正式和非正式交流、示范效应、模仿和学习等途径传递扩散到周围的其他企业。 事实上,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的大规模进入已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2002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82.2%是依靠“三资”企业实现的,其中外商独资企业所占份额达到55.4%,中外合资企业占23.9%。从地区分布来看,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分布十分相似。2002年,广东、江苏、上海、天津、福建、北京、辽宁、浙江和山东等9个沿海省市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的97.3%。这些省市也是外商直接投资尤其是跨国公司分布高度集中的地区,截至1999年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全国的79.6%,2002年所占比重为83.74%。由于外资企业从投资建厂到扩大出口需要有一段时间,因此当前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是早期投资的结果。从图2中可以看出,2002年9省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份额与截至1999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具有较好的正相关性。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对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着重要的影响。 F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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