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虽然受社会制度、经济体制、资源配置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在规模及比重等方面都无法与私营经济相提并论,但由于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有的国有企业还承担着高新技术的研发和支柱产业部门的发展,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外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在注重以市场为基础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千方百计地搞活国有企业的经营,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 综合国外经营国企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出租经营 在国外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有企业直接由政府经营的比重很少,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是出租给私人企业经营的。如美国在二战期间,当时政府投资建设了一大批军工及相关企业,这些企业基本都是出租给私人经营的。政府向承租企业拨付固定资本,并规定一定的承租期限,承租企业每年要向政府交纳租金。在规定的租期内,承租企业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政府如果在需要某种产品,可以通过和承租企业签订收购合同取得产品。这种对国有企业采取出租经营的做法,目前在欧美的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当普及。 (二)股份改造 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可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充实企业实力,搞活内部机制,促进经营管理的改善,因此,目前股份制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最基本的资产组织形式。如意大利的铁路公司、电话公司等都已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由国家通过控股对企业实行监控和指导,控股比例决定国家对企业决策作用的大小。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表现为股份持有者和资产经营者的关系,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三)私有化 近年来,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国有企业被通过以各种方式出售给私人或私人组织。但国外的私有化并不是把国有企业全部卖给私人,而是采取不同的私有方式。有的只是将一部分股份进行出售,国家仍拥有大部分股份,控制着国有企业;有的是将大部分股权出售给私人,国家仍保留部分股权;还有的则一面将部分股权出售给私人,同时又购进一部分私人企业的股份。目前在国外,许多国有企业都掌握着私人企业的股份。 (四)系统工程承包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有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就是公私合营,即由政府和私人各占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并取得相应的股息和红利。对这些企业政府一般不采用部门管理的办法,而是实行系统工程承包合同的方式,既由政府作为招标人,按照择优的原则,选定一家投标公司为承包商。承包商与国家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也可以进行转包或分包。 (五)托管经营 国外有一种专门从事经营管理企业的集团或组织,如瑞士的酒店管理集团,政府可以将一些国有企业委托给这些企业或组织进行经营和管理。托管企业对被托管企业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包括调整结构、资产重组、股份改造,甚至产权处置等权利。20世纪90年代德国在调整原东德地区国有企业时,就是主要采取托管经营的做法。 (六)自律经营 近年来,韩国在对国有企业的经营革新中,采取了一种称作自律经营的做法。国家废止了政府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直接领导权限,专门成立国有企业管委会来行使股东权,并规定须有不超过5人的民间专家参加管委会,确立企业完全自主的经营体制,政府只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视企业的经营实绩予以奖励。 F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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