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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避税黑洞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6/6 17:47:24 人气: 标签:
许多从美国回来的中国人总在慨叹国人淡薄的自主纳税意识的同时,也对美国人的诚信纳税行为赞叹不已。但近期的查税风暴不但暴露出中国的企业家、明星等诸多高收入阶层存在严重的个人所得税“跑、冒、滴、漏”现象,少数在华的跨国公司也不多逞让,积极“避税”。 

黑洞有多大
在华外资企业的非法避税行为给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官员日前称,一些跨国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税,每年给我国造成税收收入损失达300亿元以上。大概相当于去年中央财政收入的1/30。尽管北京市外企这方面的数字不便透露,但肯定数额巨大。 
其实,如果真是避税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避税画上了引号。一些专家认为,不少“避税”行为本身属于违法逃税,并且,由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没有计算在内,所以跨国公司的逃漏税远远超过300亿元。北京地税局已发现34%的跨国公司代表处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现已补缴个人所得税收入6356万元。北京地税稽查分局自从对北京涉外企业的税收进行稽查以来,就发现被检查的企业中80%以上有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而来自北京地税稽查分局对北京涉外企业税收稽查的消息更证明了外商投资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行为:被检查的企业中80%以上有违法行为,其中涉外税收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个人收入所得税、营业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上。

黑洞是怎样形成的
资本的逐利性是外企逃避税收的最根本的原因。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个人都在追求本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如果在逃税成本和逃税收益中做出衡量的结果对自己有利的话,那他就会毫不犹豫去逃避税收,当然,这里仅仅是指非法的逃税和漏税。这样,如果外企在本国守法却在中国违法的话,那肯定是中国的逃税成本要低于国外。
涉外税收优惠为外企避税提供了条件。目前我国60%以上的外资企业账面亏损,其中有许多是“常亏不倒户”,即企业一方面连年亏损,一方面却不断追加投资,扩大经营规模。这主要是利用从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的优惠条款,利用转让定价明亏实盈,人为推迟获利年度,从而逃避纳税义务。如果实在逃不过“免二减三”的期限到期的命运,就事先有步骤地将资本转往国外并破坏性经营,使企业很快破产,然后再重打鼓另开张,摇身一变又成了一家新成立的企业,重新享受优惠待遇。
另外一点,现在地方政府已经把引进外资看做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但这种考核却往往只注重了数量,如引进外资企业的数量多少,引进外资金额的多少,却忽视了效益,如外资的经营状况,外资的纳税状况。这种考核办法使各地政府部门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过于看重前期的引资,而忽视后续的管理,甚至连外资企业的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或制度的行为也听之任之,生怕破坏了本地的“软环境”而影响外资的引进工作。在这种软环境下,外商投资企业则顺水推舟,在税收问题上,能逃则逃,能避则避,能漏则漏。不仅如此,外企这种“坏毛病”还逐渐形成了惯性,即使在后来地方政府这种税收优惠的权利被控制以后,外企仍没有完全养成依法纳税的“良性”态势。

解读外企“避税”招术
外企在进入中国之前,大多认真研究过中国的税制,对如何避税有相应的方案。因此,能够得以轻易的避税。目前外企的主要避税手段是转让定价,也就是关联交易,即跨国企业集团利用全球的关联企业来转移利润,比如用压低出口产品价格的办法来避税。这要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按照目前国内税法的规定,转让定价等行为属非法避税行为,是受到法律限制的。
专家指出,所谓的转让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地控制定价,这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等。跨国公司在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方面有便利的条件。据统计,国际贸易总额中约有60%是通过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所形成的。跨国公司在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往往可以便利地采用转让定价办法,达到减少税负从而增加利润的目的。据业内人士介绍,转让定价在我国主要表现为“高进低出”,即进口设备、进口材料、贷款利率等多方面的价格要高于国际市场,而出口产品的价格却低于国际市场。通过这样的操作,中国的外企容易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而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国家、地区或转移到税负高的国家、地区以独占利润。如此一来,跨国公司是一举两得:增加利润,减少汇率风险。
对中国来说,外企的转让定价无疑会损害国家的利益。而对与外商进行合资或合作的中方来说,转让定价将直接侵犯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从目前的国内情况来看,在“两头在外”的合资或合作的企业中,中外资两方往往容易合作失败,而以国内市场为主的合资或作的企业容易成功,这与中方控制经营、财务的能力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
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也是一种避税办法。而资本弱化、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钻税法漏洞也是外企避税的重要途径。
目前,许多外企到中国投资前后,向境内外的银行借大量的资金,其中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著名国际公司。促使这些企业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缺少资金,这也是一种避税的办法。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企业适度地负债,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60%以上是借贷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并不高。这种资本弱化避税的手法实质是降低了资本最低回报率,为企业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增加利润。
在国际避税港建立公司也是避税的一种方法。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钻税法漏洞是外企避税的另一个途径。我国的税法并不完善,税法难免有许多漏洞,为企业的避税提供了空间。如现在,我国对消费税是按照出厂价进行征收。因此,一些厂家便成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用较低的出厂价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这样便可避税以增加利润。除这些避税方法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工资发放的次数等多方面也是外企避税的途径。 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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