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商品重复征税,从而促进该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外汇短缺状态,与此相适应,我国一直实行鼓励出口的外贸政策。自1985年出口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用于退税的财政支出年均增长为32.8%,出口额也由1995年的1200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5900亿美元,年均递增达20%以上。可以说,出口退税的鼓励政策,对外贸经济迅猛发展功不可没。 与此同时,出口退税使中央财政不堪重负,到2002年底全国累计出口退税欠款高达2477亿元,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制度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而放眼国际,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四处皆是,在人民币升值的可能性被排除后,中国政府选择了降低出口退税率。 从2004年岁末到2005年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度频频出手,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2004年12月27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出通知,把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设备、计算机等部分IT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次日两部委又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8%的出口退税,并拟对它们征收出口税。4月1日又宣布取消了钢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而从5月1日起,下调钢材、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并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金属硅、轻重烧镁、滑石、木粉、木片等的出口退税政策。 一系列的调整凸显出来的变化引人注目。它表明,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不再仅仅是为了促进对外贸易,中国政府还希望通过它来达到调整宏观经济结构、优化外贸结构、降低人民币升值压力等方面的目的。 宏观调控的杠杆 人们普遍认为,出口退税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政策,在不同的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在最早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20世纪80、90年代,实施这项政策的背景是:国家外汇储备紧张,同时国内需求难以启动,需要增加企业产品的对外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出口退税政策目标也应相应调整。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有6500多亿,社会有效需求明显增加,而且国内经济有过热的苗头。这时,出口创汇已不应是我国外贸政策的目标,我们的政策应当是鼓励那些真正有国际竞争力、能创造更多价值、带来更多利润的产品出口。 自2004年始,中国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整体降低约4个百分点。从2004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家已先后取消了铜、铝和镍等资源类产品的出口退税。2005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8%的出口退税额。4月1日又宣布取消了钢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底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于2005年5月1日起,将20类钢材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11%;将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的出口退税政策。借税收杠杆调节国内资源性产品的供求。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表示,这些被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均为资源性产品。现在采取的对资源性产品调低和取消出口退税率的措施,有利于调控此类行业投资过热的势头(电解铝、钢铁是2003年以来宏观调控四大重点行业之一),并继而减缓其他相关行业的投资压力,以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以前,不少企业是以资源性初级产品出口,其中重要动力就是可以获得出口退税款,从而使企业获得利润。然而,作为稀缺品,资源性产品对我国无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中国的人均资源很缺乏,减少资源性产品出口是大势所趋。以电解铝为例,近年来,发达国家普遍从能耗、环保、税收等方面考虑对电解铝、碳化钙、铁合金等高耗能项目进行限制。就我国情况而言,每吨电解铝平均耗电高达15200千瓦时,国家调整电价前用电成本就占电解铝生产成本的35%以上。据统计,2003年全国生产电解铝556万吨,约耗电834亿千瓦时,占全国当年发电量的4.5%,2004年我国原铝产量增至660万吨,同比增长约20%,出口130万吨-135万吨,2005年将继续增长。铝出口的增长,实际上相当于变相廉价出口电力,进一步加剧国内电力供应的紧张形势,同时也增大发改委控制电力投资建设的压力。在我国电力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下,限制电解铝的投资,有利于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财科所研究员刘尚希认为,这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对增加出口创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已足够丰富的今天,资源性产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国在国际的竞争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现在调整某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表明国家不再鼓励这些产品的盲目出口,而是希望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效益方面做大做强。虽然会在短期内有损该行业的利益,但长期来看肯定是有利于该行业结构的升级,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 国家采取税率调整来控制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可以说是用财政政策为宏观调控减压的重要举措,它与前不久发改委提高铁合金等行业准入标准的产业政策类似,力图通过制度的形式,建立起过热行业调控的长效机制,并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促成过热行业的结构性调整,防止“一刀切”调控给产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减缓人民币升值压力的 弹性工具 近三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尽管我国政府多次在各种场合都明确地表达了人民币稳定对国内经济、亚洲经济以及世界经济的重要性,但是人民币升值的实际压力依然存在。进一步说,多年来的进出口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高速增长,使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理由并没有被改变。因此,出口退税政策是巧借非汇率的手段,力求减少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以缓解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 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出口退税与人民币升值的内在关系。假设某产品(A产品)的价格为820元/件,按目前1美元兑换8.2元人民币计算,该产品用美元标价为100美元/件。假设销售一件的利润为82元人民币/件,国家出口退税率为10%,那么出口利润应当为164元(82元+82元)。但现在国家降低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0%调低为5%,那么企业只能获得123元的利润(41元+82元)。若企业保持原来的利润水平,只能提价,由原来820元提高到861元。若汇率保持不变,则在国际市场上的标价为105美元。105美元显然不如100美元好卖。那么这种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必然下降。假设该产品的价格不变,仍为820元人民币/件,在人民币没有升值的情况下,用美元标价为100美元。现在人民币升值5%,即1美元只能兑换7.81元人民币。则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标价为105美元。标价105美元的产品肯定不如标价100美元的产品好卖。因而退税率降低5%与人民币升值5%在出口方面起的作用是一样的,都能够降低国外消费者对中国商品的需求,从而降低外贸顺差,减弱人民币升值压力。 目前,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投资环境越来越优化,对外贸易条件日益成熟,使中国进出口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高速增长,同时外资大量涌入,造成中国经济出现局部过热,面对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如采用降低出口退税率,可以变相起到人民币升值的杠杆作用,有助于缓解国际上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进而也抑制国内经济过热。 中国要保持人民币汇率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又要阻止国际游资投机人民币升值,难度十分之大。美元可经过多种渠道进入中国,可通过资本项目,也可通过经常项目。在经常项目下美元可以通过出口商多报出口额,多结汇形式进入中国。因此,取消或减少出口退税,提高美元采购中国商品成本,可以使货物美元成本与货币美元成本一致。通过市场力量调控货物美元质量。这样既达到保持汇率稳定的目的,又可阻止过多的低质量货物美元进入中国,进一步冲击人民币。 总体而言,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经济的整体冲击很大,特别是国内脆弱的金融体系恐怕难以承受。而降低出口退税的影响却是局部的,况且这一政策可以因为形势的不同迅速改变,因而可以作为减缓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弹性工具。 北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就认为,当前形势下,逐渐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取消出口退税政策等于宣告人民币不会升值,减小了银行的贷款压力,国外热钱不会大量涌入中国,稳定了市场,而取消该政策虽然对出口企业来说减少了收益,但却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负担,有利于出口企业的优胜劣汰。 优化外贸结构的助推器 从外贸战略上讲,出口退税政策仍是需要的,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大市场,仍旧离不开国家的激励政策。出口退税政策需要不断地完善、细化,以适应新时期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明确新的政策目标,用好出口退税这项宏观调控政策。 近年来,国家通过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重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二是不同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不断调整。从更为深层次来讲,这些变化和调整都是为优化外贸结构做准备。业内人士表示,自2003年国家开始改革出口退税机制以来,其每次调整带有明显的政策倾向性:在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总体需要的同时,发挥这项税收政策在结构性调整中的重要作用。 去年,出口退税税率总体降低了4个百分点,其中的传统经济和资源经济领域出口退税率一再降低,但IT、通讯、手机、农产品等保持不变或提高。不同的产品实行有差别的退税率,实质是国家优化外贸结构的手段之一。对不同出口商品制定不同的出口退税率,能够调整中国出口产品结构。例如: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可以制定的较高一些,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可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和那些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或没有什么竞争对手的出口产品则可以多降或取消退税,其目的是为了推动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隆国强表示,国家的主要目的在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对生产过程中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不鼓励出口,以抑制此类行业出现的投资过热;同时鼓励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出口。出口退税政策是我国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 对不同产品确定不同出口退税率的同时,也会对相关产业产生影响。关键在于税收与利润此消彼长,通过对不同产品类别实行不同退税率,可给扶持产业高退税率,增加所扶持产业生产者的生产利润;对不鼓励的产业则可降低其出口退税率,减少产业经营者的利润,借助利润这一经济杠杆,实现资源配置的调整,使资源向所扶持产业方向流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以IT行业为例,由于自去年 11月 1日起国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由 13%提高到 17%,电子产品出口企业尝到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市场竞争力增强的甜头。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起到一个导向性作用,令不少意欲投资电子行业的人信心大增。 正确认识出口退税的作用 尽管出口退税在多年来为我国出口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财政收入的减项,我们还是常常听到对它的种种恶评。其实,究其根源是因为陷入了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即将出口退税看成是财政的负担,把出口退税与财政收入完全对立起来。这个观点貌似言之有理,实则有失偏颇。它忽视了进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入之间的内在联系,过分强调出口退税与财政收入之间相互对立的一面,而忽视了其相互统一的一面。出口退税的确直接减少了当前的财政收入,但与此同时,出口退税又促进了出口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而扩展了税基,间接增加了财政收入。其结果必然是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否则,世界各国也就不会争相采用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与财政,不是简单的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而是出口退税和培育税源与增加经济总量的关系。出口特别是一般贸易出口和加工贸易出口的增值部分直接构成GDP,这部分出口所实现的价值是国内增值税税基的组成部分。出口免、抵、退的增值税,是由出口创造的,没有出口,国家财政也不会有这部分收入。在当前需求决定供给的情况下,如果企业不能出口,就不可能有相应的生产和经济增长,国家财政也就不会有相应的增值税收入。因此,出口退税只不过是将以前各环节多创造的增值税予以退还,不能认为是财政的负担。 况且,出口退税通过促进出口增长和服务业发展能够间接增加财政收入。出口不仅直接促进工业生产发展,还带动了运输、金融、保险、电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基,扩大了其他税种的收入。此外,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程度的不断加深,进出口的互动效应明显增强,出口增长成为拉动进口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出口收汇增加也使扩大进口成为可能。相应地,在我国关税税率不断下调的情况下,进口税收仍然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1998年到2002年,累计进口税收达9794亿元,比同期应退税6694亿元多3100亿元,年均多620亿元。可见,出口退税在经济上是合算的,这也是各国均实行出口商品零税率的主要利益动因。 其实,近年来对外贸易不仅对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起到积极作用,对财政收入增长也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出口退税并不是财政负担,而是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政策不能简单地为平衡而平衡,必须服务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出口退税恰恰是财政实现上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同时,出口退税也为扩大对外开放做出了贡献。出口退税在提升我国国际地位的同时,还改善了国际收支状况,增加了外商的投资信心,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出口退税在促进出口的同时,还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据专家测算,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口每增长10%,可促进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个百分点。而且,随着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的增加,出口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还在进一步提高。有研究表明,我国已经进入“贸易导向型”经济增长阶段,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明显。在当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出口增长尤为重要。 出口退税还通过促进出口增加了就业机会。目前,我国从事各项外经贸业务并与此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有7000多万人。应该说有效地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对保持社会稳定十分重要。出口退税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增加新的就业岗位,而且出口退税还是许多出口企业维持正常利润的重要条件,如果取消出口退税将使许多企业无法达到盈亏平衡点,导致更多下岗和失业,这样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将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恶化财政收支状况。 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就要积极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而出口退税正是政府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体现。 总之,我们在讨论出口退税问题的时候,应当积极的全面地看待它,不能够因为眼前的一些直接影响而忽略它给我们带来的利益。也许出口退税会带给我们一丝苦涩,但即使这样,它仍应该是我们这个国家发展路上的一剂良药。FIC |
新闻热线 投稿热线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合作 版权声明
广告发行:北京新华信邦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国际刊号:ISSN2225-584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农光里212号楼
邮箱:fengfulin315@163.com 电话:010-67326716 传真:010-67355597 手机:18610205315/13241384465
中外煤炭经济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京ICP备案号11045526 技术支持:山西博科硕